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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材料补充

更新日期:2022-09-05

服务对象:人事档案托管在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流动人员。

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需补充的档案材料原件。

办理时限:即日办结

办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公共服务大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及户籍管理相关服务窗口。

办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咨询电话:0731-12333。

 

温馨提示:

1、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归档材料规定由单位审查盖章的,应有单位公章。

2、归档材料的文字应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3、归档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存入复印件的,应由材料原件保管单位注明并加盖公章(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4、归档补充材料应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

5、学历晋升材料归档。国内学历需提供密封好的学籍档案及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国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与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提供委托书【登录湖南人事代理网站(www.hnrsdl.com)“相关下载”】、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办理业务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