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
档案服务中心
重要通知:
留言
更新时间:2020-05-25
您好,我是长沙户口,想要把档案从广州调回长沙。请问可以去哪开调档函?湖南人才市场可以吗?
回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要求,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接收标准为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 如符合以上条件,需提交以下材料: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3.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限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