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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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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26
您好!我是湖南师范大学2020届研究生,想把档案放你们这边,请问下你们那边的接收地址是??到时评职称你们那边也是可以的吧?
回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要求,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接收标准为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 如符合以上条件,需提交以下材料: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3.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限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材料审核通过会出具调档函,会写明详细的邮寄方式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