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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8-08
2014年毕业,毕业那时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是放在张家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现在在长沙工作(私企),想把档案调到贵单位,该怎么办理?
回复: 一、开具《调档函》。携带以下材料到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人事代理综合服务窗口开具《调档函》。
情况一:流动人员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填写《湖南省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原工作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盖章。
1、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有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注:营业执照需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在此单位的个人参保记录详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情况二:应届毕业生委托存档。
1、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有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注:营业执照需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且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转递档案。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
(一)机要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8楼 人事档案管理部 收
(二)专人送达。原档案托管单位委派专人送达档案,委派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审核材料。接收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能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将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