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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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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0-13
我2016年6月份毕业,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一直放在天津的学校,请问可以调回湖南省人才市场吗?需要从学校办理哪些证明?(调档函和介绍信吗)
回复: 办 理 流 程: 一、开具《调档函》。携带以下材料到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人事代理综合服务窗口开具《调档函》。 情况一:流动人员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填写《湖南省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原工作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盖章。 1、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有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用人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参保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情况二:应届毕业生委托存档。 1、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有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转递档案。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 (一)机要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部 (二)专人送达。原档案托管单位委派专人送达档案,委派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