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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任(初级)
更新时间:2015-07-20

办 理 事 项: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任(初级)

办 理 时 限:因9月、10月为中、高级职称办理月,暂不受理初级职称申报,从11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

办 理 对 象: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大中专毕业生。

办 理 流 程:

一、申报条件

(一)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工作满一年,专科毕业生须参加工作满三年;

(二)参加继续教育满一年,且取得湖南省直厅局级单位或各市州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如您未参加继续教育,可至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九楼911室咨询继续教育相关事宜。电话:0731-85063786、85063092、85063781。

(三)档案托管在中心。如档案已调走,符合(一)(二)两项条件者,一个月内可办理。

二、准备材料

(一)《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复印无效),并用胶水粘合好(不要用订书针),表格打印或手写均可,表格“第八项中”呈报单位意见”栏加盖现工作单位行政公章,基层单位意见不填写也不盖章。

(二)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毕业证复印件须加盖现工作单位行政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

(三)1寸、2寸彩照各2张。1寸彩照粘贴在《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上,2寸彩照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四)《教师资格证书》(限教师系列职称初任)。如您属于教师系列的职称初任,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现工作单位行政公章。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

三、提交材料

方式一:现场提交。

方式二: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八楼811室 侯老师,邮编:410004。咨询电话:0731-85063034,咨询QQ:1513978864。

(请在材料内附上申请人准确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信件寄出3-5日内主动向侯老师确认资料是否收到。如邮寄材料不齐全,中心将不予受理,也不会将不合格原材料寄回。)

四、审核办理。如您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材料,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材料7个工作日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

五、费用缴纳。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湖南人事代理网站(www.hnrsdl.com)通过支付宝或转账的方式支付,也可现场缴纳:职称评审费125元,职称服务费40元。

六、证书发放。

(一)现场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通过后,当日办结发证(因9月、10月为中、高级职称办理月,暂不受理初级职称申报,从11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

(二)邮寄办理(因9月、10月为中、高级职称办理月,暂不受理初级职称申报,从11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通过,确认费用缴清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