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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服务中心
重要通知:
因病提前退休
更新时间:2017-12-05
 

服务对象:办理了养老保险代缴手续,且符合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条件(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以上;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5岁。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2、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面);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1份。登录湖南人事代理网站(www.hnrsdl.com)“相关下载”下载此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也可以在现场办理时领取填写;

4、病历资料。包括入院出院记录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公章)、住院期间所有病历记录、以及所有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

办理时限:18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湖南人才市场办公楼二楼大厅社会保险窗口

温馨提示:

1、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交材料3个月内通知去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3个月后,将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鉴定结果,通知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办理提前退休。

3、省社保局发放退休工资的时间为每月25-30日。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待遇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发的次月开始计发。

4、退休人员自成功办理退休手续之日起,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人脸建模)。可下载手机APP老来网,或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