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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

更新日期:2018-10-24
 

服务对象:符合人事档案托管条件的流动人员

提交材料:

1、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限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办理时限:即日办结

办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办公楼二楼大厅人事档案与户籍管理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

1、本人申请后,开具调档函,人事档案则通过EMS,机要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单位专人请持单位介绍信),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将予以退回。

3、请在确认原存档单位已将个人档案寄出15个工作日后,登录湖南人事代理网(www.hnrsdl.com)点击“查询专区”“人事档案”输入身份证号(输入字母为大写状态)和姓名查询您的档案是否到达。

4、关注微信公众号hnrc96560,注册成功后,湖南人才市场将会向您推送到档情况。

5、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请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