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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

更新日期:2016-09-01

办 理 事 项: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

办 理 时 间:根据各系列职改办文件下发要求

办 理 对 象: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满1年、未满一年者需提供近一年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办 理 流 程:

一、申报条件。

(一)中级。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初级职称任职满四年;

2、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C级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的考试;

3、参加了连续近4年职称继续教育,并取得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4、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了1篇以上相关专业论文。(工程系列除外需提供一篇3000字左右专业论文)

(二)高级。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级职称任职满五年;

2、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B级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的考试;

3、参加了连续近5年职称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4、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了1篇以上相关专业论文。

5、如所申报评审专业已实行考评结合,则须通过相关专业考试。

以上为中、高级职称基本任职申报条件,如各系列有其他任职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准备材料。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须准备材料分为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类。以下材料中所涉及的表格请登录湖南人事代理网站(www.hnrsdl.com)“服务指南”中下载《中、高级职称各系列表格压缩包》,对照网站上提供的样表填写,打印或手写均可。表格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复印无效),并用胶水粘合好(不要用订书针)。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   (不与其他材料装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两个证明人签字)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两个证明人签字)

6、外语成绩单复印件或免试材料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材料

8、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会计、土建、高经、交通和水利高工等已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职称系列需提交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中级职称系列无需提供)。

9、继续教育证明原件

10、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高级职称:近五年每年1份;中级职称:近四年每年1份)。

1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1份。

13、其他材料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份   不与其他材料装订

2、个述职报告(装订1份,另中级备4份、高级根据系列(专业)要求)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原件。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申报高级职称需准备盲评论文代表作复印3份册除论文中体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部分)

6、系列(专业)评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现场办理。

(一)提交材料。以上材料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类,分别按顺序用白色铜版纸装订成册。每册材料必须有打印的“XXX同志申报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与目录。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省人才中心职改办公室。

(二)审核。我中心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后,将根据申报材料的类别分送各系列职称评审办公室进行终审。

五、领取证书。各系列职改办评审发文后,我中心将短信通知评审结果,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评审通过者持本人身份证至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八楼807室领取职称证书。注:职称申办过程未完结(从交职称材料之日起往后8个月左右)不能办理调档或借出档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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