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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材料归档通知

更新日期:2018-11-21


2018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将于11月底进行(具体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人员可根据附件1中的材料要求先行准备材料和相关表格,硕士博士初任要求请参照2018年度中级(硕士、博士初任)链接)。

根据湘人社发【2016】50号文件中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中级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申报高级须累计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请即将在我中心申报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职称的档案托管人员于11月22日前,将本人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材料原件归至个人人事档案中。也可填写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表(附件2)原件归至个人人事档案中。(注:2018年度硕士博士初任中级暂不需提供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材料)。

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表(附件3)第15项“查阅档案的人事干部签字”栏须由现任教学校人事负责人查阅档案并签字,“查阅档案的证明人签字”栏由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字盖章。

为确保评审材料中劳动合同和年度考核表与个人人事档案中的一致,请即将在我单位申报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中高级职称的档案托管人员于11月30日前,将本人2013年度以来的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表、初中级职称评审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归档至个人人事档案中,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中高级职称材料要求提供的劳动合同和年度考核表须从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档案管理部复印。

材料归档地址:湘府中路168号2楼服务大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与户籍管理服务窗口

附件:

1、2018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材料准备要求和相关表格

2、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表(模板)

3、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改办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