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17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7-03-13
各人事代理人员:
本中心受理2017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送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9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申报对象:
1、个人委档人员,由本人直接申报。
2、单位集体委档人员、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材料,我中心不接收个人申报评审材料。
3、必须档案存放在我中心一年以上(2016年5月1日前档案托管人员),若存档时间未满一年者,请另提供近1年的个人参保证明(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职称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办理调档和档案借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1、代理人员请到8楼811办公室吴老师处确认是否缴清人事代理服务费用,并交纳40元职称代办费用,开具职称申报联系单。
2、凭职称申报联系单到侯老师处进行职称材料申报,缴纳代收报名费:按每人15元收取报名手续费,每人每科30元收取考务费。请各代理人员提前自备好零钱。
附:关于做好2017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