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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服务中心
重要通知:
关于全省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06

各人事代理人员:

本公司受理2017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2018年3月6日至3月8 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申报对象:

1、个人委档人员,由本人直接申报。

2、单位集体委档人员、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材料,我单位不接收个人申报。

3、档案存放在我公司一年以上(2017 年3月 前档案托管人员),若存档时间未满一年者,请另提供近1年的个人参保证明(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职称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办理调档和档案借出手续。

4、档案借出状态的代理人员须先将档案归还方可进行职称申报。

5、2018年3月6日前已获得事业单位编制,但档案未及时调出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员,不得在我公司进行职称申报。

二、所需材料: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4张1寸证件彩照(不限底色),继续教育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职称英语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计算机模块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

三、办理流程
1、请代理人员对照评审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请至湖南人才市场2楼13号窗口开具职称内部联系单并缴纳40元的职称代办费

2、凭职称内部联系单(档案未满一年的还需提交近一年的社保证明)至14号窗口侯老师处进行资格复审。

四、请复制该网址查看相关文件与要求(http://acc.hnczt.gov.cn/pages/show-2c9fc2d15f99a080015fdcaa7a332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