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代理人员:
根据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评审人员和在我公司实行档案代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从事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1.本公司档案代理人员直接来本公司申报。
⑴若存档时间未满一年者,请另提供近1年的个人参保证明(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职称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办理调档和档案借出手续。
⑵档案借出状态的代理人员须先将档案归还方可进行职称申报。
⑶2017年12月17日前已获得事业单位编制,但档案未及时调出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员,不得在我公司进行职称申报。
2.省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申报,须经省直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集团)总部出具委托函方可受理。
二、职称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收费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财综函〔2017〕20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1〕86号)标准执行。
三、报送材料时间:
单位报送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20日
个人报送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9日
四:报送地址:
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8楼811办公室
联系人:侯老师 吴老师
五:所需原件:
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论文原件,4张1寸证件彩照(不限底色),继续教育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职称英语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计算机模块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
六、附件
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
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职改办
2017年11月30日